凌云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,他没急着先回学校,在学校门口的街上转了一圈。凌云想到食堂里的饭菜就胃里泛酸水,实在是太难吃了。
吃饭是头等大事,何况现在还是长身体的时候。再说他现在有钱了,没必要太苛对自己。
路边的那些小吃店凌云自然是不屑的,它们的卫生状况和饭菜可口的程度实在堪忧。
它们竞争的手段就是放录像,放一些林正英的僵尸片、古惑仔甚至是一些打擦边球的港片,吸引学生去吃饭。
凌云前世倒是也去吃过,不过现在没了兴致了。
一圈转下来,凌云想到了个办法。
镇上有家人家妻子在街边开着个鞋店,丈夫好像是在镇农技站上班,这家人家有个孩子,就在本校上初中,凌云想着去这家人家搭伙。
过去一看,鞋店开着门,凌云走了进去,里面没人,喊了喊,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从里屋出来了,笑着问:“小兄弟,买些呀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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