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哥住在六楼。
他用尽九牛二虎之力,把烂醉如泥的丁冬,扶进了自己脏乱差的小屋。
小屋,当然不大,是一室一厅的。
这个小屋,是他昨天出狱后才租下的,还没来得及收拾,所以,凌乱不堪。
五年前,他也有自己的房产,一幢两百多平米的别墅,虽然比起丁冬的花园别墅,还差那么两个档次,但还是挺豪华宽敞的。
三年前,他想像丁冬一样,干一番大的事业,但苦于资金不足。为了急剧扩张自己的资本,挺而走险,做起了走私生意。
不料,一次在海上交易时,忙中出乱,一个环节没有处理好,人与货物当场被扣。
他自己搭进去一个亿不说,还搭进了从银行贷来的一个亿。
团伙走私本来就是重罪,又到银行骗贷了一个亿。如果当时还不上银行的一个亿,他至少得判个无期徒刑,搞不好还会头脑搬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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