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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:我要当董事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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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百万,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,如果刘明同意了,就意味着从此以后,刘明将会是这个公司的最大股东。

以前刘明有快递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,是公司第一大股东,其他的四个股东拥有公司剩余的百分之七十的股份。

而这一次因为股东的撤资,固定资产是没办法给他们的,而且他们也只要钱,并不要固定资产。

如果几个人都不想干了的话,那么大家就把公司现有的资产都给卖了,最终得到的钱按照股份的多少来分配,亏盈也就这样了。

如果有人想要继续干,那么你就需要拿钱出来买走撤股股东手里的股份。四个股东都不想干了,只有刘明一个人不愿意撒手。

所以无奈之下,刘明不得不以整个公司为抵押,向银行贷款了五百万用来购买其他股东手里百分之七十的股份。

如果情况一直都这样的话,那么也还好说,公司虽然有了债务,但盈利也全都是刘明一个人的,每个月还是可以按时还银行的贷款,并且余下一部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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