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隐和恺撒达成合约,恺撒个人以资金入股25%,而不是以加图索家族产业中的法人名义签订。
五十万对他来说并不是小数目,而且这个C级提出的合同条款相当“苛刻”。
甲方恺撒占有阿尔伯特炼金工坊25%的股份,只有收益权而无参与对外决策权。工坊每年负责提供至少5种具备高度实用性、可对外销售的炼金物品,超出的部分由发明者独立享有收益权。具体范围由甲乙两方协商确定。
对于炼金工坊出产的所有产品价值的50%,甲方有优先以80%市场价格购入的权利。乙方每年需向卡塞尔学生会无偿提供价值5万美元以上的各类炼金物品,同时所有学生会成员享有以90%市场价格购入炼金物品供自身使用的权利。
说白了就是罗隐独立经营,恺撒只管出钱和收货,工坊扶持学生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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