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所房子,一直是晓雨最喜欢的。即使后来,他们很富有,有了两处比它更大更豪华的住所,他依然对它恋恋不舍。有几次,慕荣嫌它太小太旧了,提议卖掉它,他始终不肯。过一段时间,他们就要到这里小住。
晓雨是个恋旧的人,在他的心里,它不仅见证了他们创业的过程,更见证了他们纯洁而真挚的爱情!
当然,这是后话了。
慕荣轻轻为他擦去眼泪,揽着他来到客厅。
“仔仔,这是我送给你的花,喜欢吗?”
“喜欢!好漂亮,谢谢哥哥!”晓雨把花搂在怀里,红玫瑰的颜色映得他青春的脸庞更加光彩照人。
“仔仔,我知道你喜欢百合,但生日的时候只有白色的太素了,所以再加上红玫瑰!”
“只要是哥哥送的,我都喜欢!”
“真的?”
“当然了!”
“那我明年送你狗尾巴花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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