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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开国之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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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霏霏收起了笑容,一本正经的道:“你村里的老奶奶基本上说的没错,不过那是在元朝开国之初!”

“开国之初?”萧云神情有些摸不着头脑。

不知是萧云的脸上的表情太过搞笑,原本一本正经的陆霏霏忽然“噗嗤”一声笑了起来,这一下萧云被笑得有些莫名其妙,唯有尴尬的陪着笑了笑,陆霏霏笑了片刻,收起了笑意,沉声道:“开国之初,蒙古人入主中原后,就出现了包括蒙古贵族在内的多个民族贵族并立的情况,这产生了帝国该由谁统治的问题。鞑子皇帝为维护蒙古贵族的专制统治权,采用“民分四等”的政策,把全国人分为四等:一等蒙古人,二等色目人,三等汉人,四等南人,南人因为数量众多,且在文化、生产力上比蒙古人要先进的多,故而鞑子皇帝采用了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,将人数最多,且最为聪明的南人贬为第四等人,他们曾规定,杀蒙古人的偿命,杀色目人的罚黄金四十巴里失(一巴里失大概折合二两银币),而杀死一个南人,只要缴一头毛驴的价钱就可以了。遇到征伐战争,差别待遇较平时更甚。像1286年,为了进攻安南,征用全国马匹,色目人三匹马中只征两匹;而汉人的马,无论多少,全部征收。以后不断征马,每次如此,汉人的马就成为珍品。蒙古政府有严厉规定:禁止汉人打猎,禁止汉人学习拳击武术,禁止汉人持有兵器,禁止汉人集会拜神,禁止汉人赶集赶场作买卖,禁止汉人夜间走路。“甲主”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长,全由蒙古人担任。当蒙古人不够分配,或中亚人贿赂够多时,则由中亚人担任。蒙古官员大多数是世袭的,每一个蒙古首长,如州长、县长,他所管辖的一州或一县,就是他的封建采邑,汉人则是他的农奴,他们对汉人没有政治责任,更没有法律责任。陆霏霏一脸得意的望着萧云侃侃而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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