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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 刘远驱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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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下诸郡,应有田宅产业,先已亲邻买卖。

这是唐朝时对地皮、房产的限购政策,而这种政策,延续了一千多年,全国不管哪个城市,一切地皮和房产,想出售,先问你亲戚和邻居是不是同意,缺一不可,和现在有钱就可以做“房叔、房爷、房姐”不同,受到挺多的限制,就是谈成了交易,也得到官府辖下主管户部的户部同意,才同完成交易。

要不然,就算你的契约做得再好,也得不到官司方的认同。

幸好,现在刘远被驱逐出金田刘氏,孤身一人,无须经他们同意,至于那位神秘的二品大员,无论是邻居还是亲人,也没人敢开罪他持反对的意见,在交割时异常的顺利,等刘远把凑到的七千五百两银子交了出去(己交了五百两作为订金),终于换来了一纸薄薄的地契。

地契上,白纸黑字地注定,瘦西湖边那大宅子完全归刘远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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