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看到墙上的字了么?”
“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询问犯罪嫌疑人...”
啪!
桌子上的谁都给震倒了,“别在这给我抖机灵,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的道理用我给你讲讲么?
证人已经说了,三人都是你捅伤!
车里驾驶员脖颈上的刀口,同你捅伤三人的刀口吻合。
说说吧...”
“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三条...”
姜杉不慌不忙的说:“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有权委托辩护人。
在侦查期间,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,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。”
“你现在见不上律师...”
办案警员很是强硬,“等你都交代完以后,可以请律师为你辩护!”
“我现在见不上?”
姜杉看向主审的办案民警,“你们现在是已经证据确凿我是杀人犯了?”
“刀口吻合,人证也说了,是你捅伤了三人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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